360的隐秘盈利模式 “用户隐私”被偷换了概念(五岳散人)

帕克
48830帕克管理员
杂谈 2013-05-18 03:50:15
48830 杂谈 2013-05-18 03:50:15

360的盈利模式如果按照表面上看,其实倒是很简单,他们用安全卫士、免费杀毒来吸引基本用户,这一部分是不收钱的。当装机量到达一定程度进入第二层,诱导或者强制捆绑安装浏览器,其中有导航页与搜索,这一部分构成了360盈利里最大的一块;接着往上的层级是影视、团购、游戏,这一部分目前还不能说成了气候。

从某种意义上说,表面上看360所做的事情并无什么新意,与媒体之类的行业没有差异,都是用免费的内容吸引用户,然后在其他产品上赚钱,也就是那种不对直接用户收费、向广告用户收费的模式,这种模式叫做“羊毛出在猪身上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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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60的隐秘盈利模式;图片来源于网络)

这种表面的盈利模式的问题在于,免费产品是否具有可选择性。不止一个用户提到过,360免费软件装机之后,会捆绑装载一堆的360产品,而这些产品往往是用户并不需要的。我本人也安装了360的产品,这种现象也出现了。而360的答复是,他们并未捆绑自己的产品。这点我个人并不认可,查阅资料发现,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有两种,一种是360确实捆绑了一些其他产品,另外一种情况则是在安装过程中,默认的安装选项里有其他产品,而很多人出于习惯,在安装过程中一路“确定”到底。

在安装了360浏览器并使用之后,基本上用户就成为了360的生财工具。打开360的浏览器首先就是导航,这部分引导到其他网站的流量是要向网站收费的,而搜索方面与其他也并无区别。

这些收入都是明面上看得到的东西,有些则一般人并不知道。

上海有家叫做“奇泰”的公司,是与淘宝进行合作的,也是360旗下的企业。淘宝有个产品叫做“淘宝客”,主要是吸引流量进行销售,这家“奇泰”公司在淘宝客的排行上是第二名的位置,根据查到的资料,其收入高达每月1600万元左右。

合作并不奇怪、流量导引收钱也并不奇怪,奇怪的地方在于,360本身是由很多公司所组成的,一家公司提供服务、而另外一家则负责收钱,按照一般的商业逻辑,应该是提供了引流量的公司收取费用才是,而这些钱并未回到提供服务的公司,反而是进入了关联公司的腰包。淘宝与360曾经就此事发布联合声明,说360的活动符合淘宝的规则。

这里又是一个被偷换了的概念。提供引流量的业务当然符合淘宝的规则与商业模式,但我们也都知道,哪怕是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的下属企业,也基本没有其中一家提供服务、另外一家收钱的情况,这不但加大了运营的成本,而且对于税收等方面也并没有好处。

这个问题激怒了360公关部门的某位人士,而且我不知道这种怒火从何而来。从淘宝所经营的业务来说,精准营销是其梦寐以求的模式,360的用户上网行为采集,正好符合其应用逻辑。

对此,曲晓东先生是用一个反问解释的:如果说360能够根据采集用户上网行为来进行精准营销,这个工作淘宝做不是更好?

对此问题我接着质疑的是,淘宝本身并不提供浏览器服务,他们在用户登录的状态下可以某些方式对其进行精准营销,但淘宝并不掌握客户端的其他行为,而360则有能力监控用户在所有网购平台上的行为,这种数据对于淘宝是有意义的。但我这个问题并未得到满意的答案,反而话题又回到了到底什么是用户隐私上。

曲晓东先生说:“如果说到隐私,我们掌握的用户隐私其实是中等程度的,你看京东商城、淘宝等地方,掌握着你身份信息、家庭住址、银行卡号,他们才是真正掌握着用户隐私的人。”

我当场指出,这是另外一次被偷换的概念。那些地方的用户隐私掌握度是其经营模式所决定的,而且是经过双方同意的行为,是一种完成交易的必然逻辑,这与通过客户端掌握用户的使用习惯、消费习惯,完全是两个概念,不能因此推导出360所掌握的用户隐私度不算什么。

至此,现场的气氛有些僵硬,而有些问题并未能够得到让我满意的回答。(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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